天门市红十字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2-10-28 16:46:28 浏览:847次 来源: 天门市红十字会
天门市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工作。 天门市红十字会于1987年11月成立,由市卫生局代管,日常办公机构为红十字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机关内。2016年,仙编发[2016]55号明确仙桃市红十字会列入群众团体序列,挂靠市卫计委,办公地点在市卫健委,履行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能。2019年鄂政办发[2019]43号下发后,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改革,2021年11月调整为市直一级单位。 天门市红十字会设会长1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常务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赈济救护部,编制6名。 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天门市红十字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